预配舱单申报制度

发布时间:2024-09-19 浏览量:

       自6/18日起,海关正式实行预配舱单申报制度,需要先向海关申报预配舱单信息,然后才可以报关放行。因此,

需要客户装货后尽快提供报关舱单信息(件/重/尺/品名/分合票信息),由船公司向海关发送预配信息,并通知报关行

及时查询预配舱单信息,进行申报。如无信息需要及时联系船公司再次发送,无预配舱单信息将无法报关,请广大

客户特别予以关注,避免由于舱单申报不及时导致无法放行、装船。